协会注销资产如何处置?
行业协会在办理注销登记时,除了应当依法清算债权债务之外,还应当对协会的资产做出明确的处理。这里所讲的资产,是行业协会在清算之前,所有的财产,包括动产和不动产,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为了正确处理资产,保证清算后财产分配的正当性,在申请注销登记之前,行业协会应当对所有的资产进行清算,如登记造册,结清有关债务等,在此基础上对剩余的财产做出处理决定。
对财产的处理,原则上应当按照协会章程的规定办理,章程中没有规定的,由会员(代表)大会决议确定。由于行业协会属于非营利性组织,因此,行业协会在清算后的剩余财产应当用于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目的,或者由登记管理机关转赠给与该组织性质、宗旨相同的组织,并向社会公告。由于不同的地区和不同的行业,对行业协会的扶持政策和管理办法存在着差别,一些地区或行业在房屋等财产方面对行业协会有特殊支持,因此在处理财产时,如果协会的财产属于国家、政府、单位所有的,应当退还。
为了保证财产处理的正当性,防止被用于违法或者违背社会公德的用途,损害国家、社会公众和第三人利益,应当报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审查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