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置换资产为什么收回?
因为有些情况我们称为资产“置换”。通俗地讲,就是用一套资产换另一套资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实际操作中,有的以资产置换方式配置办公用房、车辆等,不符合厉行节约的原则和国有资产管理的要求,为堵塞管理漏洞,避免国有资产流失和奢侈浪费之风蔓延,必须严格控制,慎重操作,确需置换的要严格履行审批手续,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方可进行。办理置换手续后,一方面要办理新取得资产的入账手续,另一方面要按规定办理被置换资产的核销手续。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国家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的持续完整,避免管理失控。
另外,资产处置的审批文件是办理产权变动登记、调整有关资产、资金账目的依据。因此,处置土地、房屋、车辆以及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等重大处置项目,未按规定报经主管部门审核,或者主管部门审核后未报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行政事业单位不得自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