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s标的资产有哪些?
1、不动产
不动产包括土地及建筑物。土地的权益有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两种。土地所有者包括国家、集体和个人;土地使用权主要指在土地的所有权属不变的前提下,土地使用者在一定期限内对某一区域的土地进行占有、开发、经营和管理并取得收益的权利。按照土地使用者对土地的开发方式,土地使用权可分为出让土地使用权(指土地使用者通过缴纳土地出让金获得的土地使用权)和划拨土地使用权(指国家将国有土地无偿交给土地使用者的使用)。实际中,土地使用权的资产证券化比土地所有权的资产证券化更为普遍。在美国,通过证券化土地权益的公司很多,这些公司从联邦政府或州政府处以低廉的价格购买大片土地,在获得政府规划部门批准后,对所购买的土地进行规划和少量的基础设施建设,然后分割转售给投资者。
建筑物可以分为住宅、写字楼、零售物业、工业及旅馆等。美国和欧洲的主要房地产的证券化形式是房地产投资信托(REITs)。 REITs 通常由专业的管理机构管理,其可作为公司制或单位信托形式,汇集了众多投资者的资金间接地投资于房地产。与通过直接持有房地产权益不同,投资者持有REITs单位而享有信托项下房地产权益。
2、住宅
住宅资产证券化目前在许多国家均较流行。在美国等发达国家,住房银行和专业化的住房信贷机构在向借款人发放住房抵押贷款后,将住房抵押贷款出售给政府特设机构或政府担保的私营机构,由这些机构将购买的贷款集中形成贷款池,以贷款池的现金流支付利息和本金,向资本市场发行证券,实现了住房抵押贷款的首次证券化。我国一些城市试点开展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可作为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的标的资产。我国开展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的最大优势是个人住房公积金规模较大且收益稳定,其规模已累计达到4487.76亿元,随着住房制度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和城镇住房建设的不断发展,个人住房公积金的增长空间巨大。
3、商业物业
商业物业包括写字楼、零售物业、工业和旅馆等建筑物。商业物业的证券化一般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将商业物业本身进行证券化,即投资者购买商业物业的产权或者委托代持凭证。例如在香港,商业物业的产权所有人可以申请将物业产权拆细为“委托代持凭证”并在港交所上市交易。投资者可购买和出售“委托代持凭证”,“委托代持凭证”持有者可通过管理人持有和管理物业并获取租金收益。管理人可将物业产生的一部分收入用于投资开发新的项目(如将酒店进行证券化,并将收到的收入投入新的酒店建设中)。商业物业的产权本身可由业主直接管理,也可通过特设机构经营管理。
商业物业进行证券化的另一种方式是通过酒店收入债券。 2001年,国内首只以收入型物业证券为投资对象的基金—裕泽基金,即以香港置地集团旗下海逸皇宫酒店作为托管资产,由香港置地集团直接将海逸皇宫酒店6年内的收入授权予裕泽基金托管,其收益分配和酒店实际收益直接挂钩。酒店收入债券的发行人为酒店管理公司,投资者为债券持有人,特设机构为发行设施,并委托受托人管理特设机构,其受托人一般为投资银行。酒店的收入作为支持债券本息偿还的来源,特设机构从酒店的收入持有人处接受授权,以确保债券发行的有效性。受托人在特设机构的资产保管机构处开立一个收入账户,特设机构将收到的现金收入存人收入账户,以供债券本金及利息的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