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新股份为何都不动作?
永新股份与华宝投资之间的对赌协议是20年前签订的,对赌条款是双方根据当时实际情况而设置的条款。众所周知,20年前国内资本市场还处于发展初期,国有企业控股上市公司是国家政策的鼓励方向,因此,约定永新股份的控股股东不发生变更。
另一方面,《证券法》于2020年正式修订,其中第81条第1款第12条要求重大事件必须公告,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22条将“可使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的……”界定为重大事件。因此,永新股份控股股东变化属于法定必须公开披露的信息。综上,永新股份控股股东不发生变更的条款约定既符合当时的国家经济政策导向,也符合《证券法》的规定。本次解除对赌条款,是华宝投资与永新股份基于双方意愿做出的,并未导致违约。
其次,20年的持股期间,未出现触发对赌条款的情况,因此对赌条款从未实质性执行过,其效力及影响是极其有限的。华宝投资也一直尊重永新股份作为独立公司的自主经营权,积极支持永新股份在内部公司治理上严格遵循公司法及永新股份公司章程的程序安排开展经营。华宝投资与永新股份之间在《战略合作备忘录》中还就双方在品牌管理、市场渠道、供应链等全方位、多维度的协同合作进行了约定,上述安排有利于永新股份的业务发展,与永新股份的业绩表现并无实质关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