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评估报告几时出?
一般情况下,评估机构应当在评估报告日后90日内将报告及评估资料报相应的财政(国资)主管部门(机构)备案。
评估报告的有效期为1年,因此,上市公司应当在该有效期内完成其收购行为,否则,如果不能满足该时间要求,还需延长评估报告的有效期或重新进行评估。由于评估基准日通常也是交易双方确定交易价格的日期,因此,从评估基准日至评估报告日之间,其间可能会产生影响评估结果或未来实际发生额的因素。因此,评估报告日之后,评估机构应当关注基准日后至评估报告日之间发生可能对评估结果产生明显影响的事项,如发生了此事项,评估机构应当在评估报告中进行披露,并提醒使用者充分考虑该事项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因此,资产评估的完成时间通常为3-6个月,因为资产评估涉及的市场调查、询价和函证等过程耗时较久,因此,建议在进行评估时,提前预留足够的期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