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形资产如何借贷?
无形资产借方分析:
借方记录无形资产的增加,包括购入、自创、接受投资、捐赠等多种途径。每一无形资产都应当分别设卡,单独核算。在无形资产的取得过程中,取得无形资产所支付的价款、费用应当作为无形资产的入账价值。在自创无形资产过程中,研究开发费用应当于发生时直接计入当期管理费用、其他费用;自创无形资产成功后依法申请时发生的注册费、聘请律师费等费用作为无形资产的入账价值。企业购入无形资产发生的成本应单独设置明细账户进行核算,如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分别核算。
无形资产贷方分析:
贷方记录无形资产的减少,包括转让出售无形资产。无形资产的转让是企业作为转让方,以出售或许可其他企业使用的无形资产,其收益作为企业的一项收入,记入“事业收入”。
无形资产价值的确定分为两种情况:
1、企业接受捐赠的无形资产应当分别按照以下情况确定其入账价值:捐赠方提供了发票的,按发票上注明的金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实际成本;
2、捐赠方没有提供发票的,按如下顺序确定其入账价值:同类或类似无形资产存在活跃市场的,按同类或类似无形资产的市场价格估计的金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实际成本;同类或类似无形资产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按该接受捐赠的无形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作为实际成本。
无形资产是长期资产。它的有效使用年限有可能超过一年,有的是法定有效年限,如专利权、特许经营权等;有的是由企业根据无形资产的性质和实际情况确定的受益年限,自创和外购商誉的有效使用年限应与企业的有效使用年限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