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贷款收益率是什么?
银行贷款的收益,其实主要是银行贷款的利息收入和本金损失之间的差额。从会计核算的角度来说,贷款的本金收益和本金损失是要在贷款的预期信用损失中逐渐得到反映,而不是在一个会计期或一个业务循环内全部体现出来。这样在初始确认的时候,贷款就产生了未分配利润,即贷款收益的开始和结束。当然,对于贷款,按照权责发生制核算,利息收入的确认并不是按照利息收入的实际发生。
在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表中,贷款属于资产类科目。按照我国的会计准则规定,贷款是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后续计量的。从贷款确认后的资产计量角度来讲,实际利率法体现了贷款应计特征;而从贷款的回收与减值的计量角度来讲,又体现了贷款的预期损失特征。
在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后续计量的情况下,资产和负债的期初余额是需要进行重新估计的。而贷款初始确认时,贷款的本金一般是不发生减值的情况或减值很少的。
对于银行或金融机构来讲,贷款是一项主要资产。从银行的会计核算角度来讲,贷款的初始计量一般以合约价值为基础;后续计量则需要根据实际情况,采用不同的后续计量基础,如摊余成本计量基础或公允价值计量基础。
在非金融企业或非金融机构,如果企业具有贷款业务,则企业一般会对该项贷款业务单独设置账户进行财务核算。在企业初始确认该项贷款时,其合同余值是包含在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之中。然而,在非金融企业,虽然对贷款初始计量、后续计量、减值计量等都适用金融工具的准则,但由于很多条款和金融工具的会计准则相差甚远,所以采用金融工具的准则对贷款进行会计核算,往往不是那么直观。
按照谨慎性会计原则,贷款的利息收入在取得贷款的现金流入时进行确认与计量;贷款损失的信用减值损失,则在贷款实际减少或出现减值时的资产减少时予以反映和确认。
在我国,贷款损失准备一般包括贷款损失准备、特殊准备和专项准备。贷款损失准备是对贷款损失而计提的减值准备;特殊准备则按照其他相关制度计提;专项准备则专门对于某一具体项目而提取的贷款减值准备。特殊准备和专项准备都是按照相关规定提取的,在资产负债表中都不予以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