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贷款业务包括哪些?
一般贷款业务包括哪些?
1、一般贷款业务一般包括:工资贷款、生产经营贷款、消费贷款(个人、家庭装饰、购买大件消费品、购车、学杂费、旅游等)、科技开发贷款、房屋建设贷款、购置房租贷款、保险贷款、汇票承兑、贴现、再信用贷款、保证贷款、抵押贷款、质押贷款、循环贷款、贴水贷款。
2、贷款:是指银行等各种金融机构当借款人需资金时,承诺给予借款人一定的贷款额度,借款人需在贷款约定的时间归还贷款本金和利息。
3、债务保证,亦称“担保”,是指保证人与贷款人约定,当债务人未能偿还贷款时,保证人代为偿还贷款。
4、抵押贷款:是以抵押方式发放的贷款。抵押贷款是指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发放贷款给企业以注册资本作为担保;或是土地证书、商誉、设备等作为贷款抵押物,以保证企业能归还贷款。
经营用途贷款:
一是生产经营贷款。主要用于支持工业、商贸、农业等传统产业改造,以及信息、生物、机电、新能源等产业的科技成果商品化及产业化。一般以企业主或企业法人申请为基本形式,要求贷款企业有一定的经营期限和盈利能力,符合有关信贷规则和制度;同时强调经营行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信贷管理规定。
消费用途贷款:
一是消费信贷。主要是规定贷款用途为购买除住房以外的消费品类。如:购车、购车押汇、大宗耐用消费品、休闲健身、医药、教育、旅游、婚庆、子女上学、装饰装修、还建(旧房)等一系列因自消费行为而形成的贷款。
住房抵押贷款:
一是抵押用房贷款。指贷款人以自己或第三人拥有的房屋作抵押,向银行申请个人住房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