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贷款发票交税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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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小钟购买了一套房子。在缴纳了首付款以及办理了房产抵押贷款之后,她终于要开始还贷款了。几天前,银行的工作人员上门催款,同时要求她缴纳近期的物业费以及供暖费等费用。小钟觉得很正常,毕竟这些费用她都正常使用一年了。可是,当银行的工作人员提出要收房产贷款的发票时,爱音惊呆了。因为她买的是期房,还没有接到房,更不要提入住了。

房屋贷款收贷款发票合理吗?

对于小钟遇到的问题,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赵世奇表示,在贷款没有还清之前,贷款人是收取房子的抵押权,银行暂时不可将房屋所有权证予以及他项权利证交给业主,即业主没有房屋的所有权证和土地证。所以,贷款人不可能向银行交付房屋维修基金发票、契税发票、物业费发票等费用的。

在房屋贷款中,贷款人缴纳购房款的方式有两种,一是以现金方式支付;二是以所购房屋作抵押,贷款人向银行借钱支付剩余房款。前者,贷款人拥有所购房屋的所有权,贷款还清之后,将房子钥匙和房屋所有权证、土地证过户到银行名下以抵偿贷款。后者,在贷款期间内,房子登记在贷款人名下,由贷款人居住和使用,贷款人需每月向银行还本付息,在贷款还清之后,房子登记到贷款人名下,由贷款人取得房屋所有权。

按照小钟和银行所签订房屋的典当贷款合同,其性质属于抵押贷款。房屋作为抵押物,抵押权人即银行只有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以折价或者拍卖、变卖该房屋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而物业费是业主购买了房子之后应缴纳的费用。所以,贷款房屋暂时是不会产生物业费发票的。

“如果借款人在贷款期间死亡的,其继承人可以作为共同借款人继续履行合同,在继承范围内承担偿还责任;如果是贷款人的经济条件或收入情况发生了变化,已无力继续偿还贷款,可以进行贷款变更;如果贷款人出售该房屋,必须要经过银行的同意。否则,房屋买卖行为无效。”赵世奇补充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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