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持股份转让如何公正?
代持股份转让如何公正?这已成为众多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毕竟代持股东之间因矛盾难以调和而分道扬镳的情形屡次上演。代持股份实为股权,是一种具有较高价值的无形财产权利,应受法律保护。
一、股权转让概念
所谓股权转让,是公司的股东基于履行出资义务而享有的,在特定的条件下,将其在公司中的股权转让给他人的行为。股权转让分为内部转让和外部转让两种。内部转让是指在股权的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的协议中约定,在满足特定条件时,受让方将替代转让方成为公司的股东即内部的代持股份。外部转让是指股份不在公司内部的变动。
股份由隐名股东实际持有,而公司外的人其实对其实际持股是不知情的,在利益的驱动下,对外转让自己所代持的股份以获取不当利益。这些隐名股东与名义股东之间常通过民事合同来约定双方的权益范围,一般表现为:隐名股东实际出资、名义股东代其持有股份并负责股份名义上的登记事务以及收益分配等。
二、代持股份转让原则
1、代持股转让原则上遵照股权转让人和受让人达成的关于股权转让的协议或股权代持协议。
2、如协议中对股权转让未能作出明确约定,应根据转让协议的目的和股权转让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参照股权转让所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与惯例,对股权转让的价格、违约责任、股权转让手续等作出适当合理的规定。
3、转让协议中的股权,若为出资额,则按其出资额转让;若为股份,则依其股份数转让。
4、被回购股权的股东应承担股权转让可能产生的税赋等;受让方因受让股权所发生的税赋由对方承担。
5、代持股东在履行完毕本协议约定义务的情况下,可依本协议取回代持股权,并享有股东权利。
6、代持股东在取回代持股权时应向受让方支付股权转让款,该股权转让款可在股权转让后,从代持股东在其他应收款中扣除。
三、代持股份转让程序
1、转让双方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2、公司登记代持股权变更:股权转让后,公司应当向主管机关申报变更登记。变更登记事项包括:股东姓名(名称)、法定代表人、出资比例、经营范围、注册资本、股东会决议等。
3、转让方与受让方在履行相关手续后,必须于30日内到成都市龙泉驿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进行股权变更登记。否则将承担应由其承担的法律责任。
4、其他:如果转让方在转让股权后,公司债权人主张出卖股权的受让方承担相关责任和义务的,由受让方以本来承担,但受了法院或者其他有权机关的财产保全或者强制执行措施的一方,以善意第三人进行抗辩。
虽然代持权是法律赋予股东的一项基本权利,转让这种权利是股东的最基本的行为自由之一,但是,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风险和纠纷,转让这种权利时,一定要严格按照《公司法》、《股东章程》的规定和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