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放贷款好做吗?
现如今,虽然申请贷款已经十分便捷了,不管是持征信记录去银行申请贷款,还是不通过银行直接去申请网络贷款,都是能够轻松申请下来的。但是,在很多人看来,通过私人放贷款来融资,是一个省钱省力的办法。那么,私人放贷款好做吗?
私人放贷款,实际上也就是民间借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经营管理实施办法》,国家鼓励集体工业生产和服务部门与银行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向银行申请贷款。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强迫银行与其签订协议,不得利用职权影响正常的贷款秩序。若是以借贷名义进行吸储或者是变相吸收公众存款,那么就得承担刑事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案件受理工作的规定》,债务纠纷是一审民商事案件,符合下面条件的,人民法院可以以简易程序审理:(一)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时,被告对于原告的起诉,有表示承认或者愿意庭外和解的;(二)原告提供的证据,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成立,且该债权债务关系并不违背法律、法规禁止性规定的。
但是,对于没有调解基础的案件,或者是以调解结案很可能使双方权益受到严重损害的案件,人民法院不能适用简易程序。对于一些重大复杂或者有争议的案件,申请人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的,可以转入普通程序独任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所以,如果在私人放贷款过程中,存在有上述情形之一的借贷合同,则该借贷合同无效,双方需要退还所取得的财产,并相互追缴取得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