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几倍银行贷款?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中第二十五条规定,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该法律规定明确给出了LPR四倍作为司法保护上限,即年利率15.4%(3.85%×4)。2020年7月份以后,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每月公布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1年期品种每月20号公布一次,2020年7月20日发布的1年期 LPR为3.85%;5年以上期贷款利率为4.65%。
也就是说,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不得超过LPR的四倍,即年利率15.4%。超出这个上限的利息约定一律无效。举个例子,假如一个借款协议约定年利率为20%,那么超过年利率15.4%的部分即4.6%(20%-15.4%),属于违法收取的高额利息,应该返还给借款人。
当然,如果还款超了两年,这多还的4.6%就要优先冲抵本金。
另外需要说明的是,新颁布的《民法典》在继承法的基础上增加了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的的规定。比如第六百八十条规定,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根据本条的规定,判断借款合同的利率是否“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标准,是借款的利率是否超过了法律规定的限额。对于已经归还的利息,法律不予以保护,超过部分应当退还或者折抵本金;而对于尚未支付的利息,不能超过法定的限制。所以,民间借贷的利率上限,就是最新一期LPR的四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