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分红如何缴纳个税?
2019年8月30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延续分红所得税征收政策的通知》,明确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继续按现行规定执行。 什么是“差别化征税”政策呢?简单来说就是投资者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按照持股时间长短实行差别税率纳税,具体分为三种情况:
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持股期限7日至1年内(含1年)的,每股股票的实际税负为应纳税额=股息红利收入×20%; 持股期限少于7个月的,每股股票的实际税负为应纳税额=股益×20%-以前年度已纳税额=(股息红利-以前年度已纳税额)×20%,不足抵扣部分应不断累积至持股时限1年后扣除 当纳税人持股期间存在连续多次分红的情况时,累计计算的适用税率为股息红利收入的20%*持股持有期天数/一年实际天数。 举例说明 A上市公司派发股息4元/股,假设小明持有A公司股票时间为6个月零5天,则小明该笔股息红利实际缴纳税金如下表: 如果小明在持有A公司股票满1年时全部卖出,可以一次性获得股息红利免税收入2万元。
根据上述案例分析可知,如果股民持股时间在半年以内且持股比例超过1%,就需要全额缴税;但如果持股时间大于1年则可以免征个税。也就是说,投资者若想享受长期持股带来的低税率优惠,就必须尽量拉长持股时间。所以,对于散户来说,与其每天频繁买卖股票,不如长期持有,等股价上涨后再择机卖出。当然,对于大股东而言,减持前可以考虑先进行长期持股来减少税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