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建军占金发多少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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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目前的资料来看,李建军和金发的合作始于2013年之前,彼时二人共同成立北京华建鑫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华建公司”)。 据查,华建公司的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其中李建军出资4000万元,金发出资1000万元。李建军还担任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及总经理,而金发则担任副董事长一职。 然而让二人真正开始携手奋进的,却是一场败局。

2013年9月,李建军与金发以华建公司为项目公司,参与北京通州台湖地块的土地竞拍。最终,经过多轮竞价,双方成功竞得该地块。但在之后的开发建设过程中,由于规划方案未能通过审批,该项目遂陷入停滞。

据当地媒体报道,该宗地占地面积6.7万平方米,容积率2.8,建筑面积18.7万平方米,起始价17亿元。因原建筑设计方案面积超增30%,在有关部门召集的协调会上,开发商被迫同意按现行规定补偿4亿元给相邻地块,才使这一项目得以继续推进。 而让李建军和金发最终分道扬镳的,则是双方在美国哥伦比亚特区联邦法院打起的商标争夺战。

早在2013年5月,李建军即申请注册“京西国际城”商标,并指定商品或服务项目类别为房地产、公寓出租、商铺出租、公寓等。此后,他又陆续申请了多个相关商标,并于2014年和2016年对该系列商标进行了扩项注册。但令他未曾料到的是,自己苦心经营的商标却遭到了金发的狙击。

2017年6月,金发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简称“国知局”)提出撤销李建军所持上述商标的申请。同年12月,金发又就上述商标注册事项向国知局提出行政诉讼。 2018年10月,一审法院判决驳回原告金发的诉讼请求。金发不服一审判决,于2019年3月提起上诉,请求撤销原审判决,改判支持其全部诉讼请求。

2019年7月,二审法院认为,被上诉人(指李建军方)提交的证据可以证明其在先使用“京西国际城”商标并具有一定知名度,同时考虑到该商标系被上诉人一方经多次使用形成的商业标识,而原告(指金发方)提出的撤三申请之理由尚不足以消灭该商标在其核定项目上的延续性,原审法院对于被告(指金发方)要求撤销被上诉人名下第6212955号、第12183929A号、第12183936A号商标的主张未予支持并无不当之处;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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