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风股份股东转让是谁?
这次股权转让有点意思,我们先看看转让前双方是什么关系——一致行动人。 什么是一致行动人? 这是一种对公司重大决策和重大事项的运作方式。比如某项决议需要经过三分之二以上股东同意才能通过,那么一致行动人就至少要保证其中一方的意见能占到三分之二的比重。通俗点说就是“抱团”,转让之前这两家合计直接和间接控制的股份超过60%(注意是绝对控股权),现在直接降到42.85%,可以说对南风的控制力大幅度下降。
我们接着来看这次转让有什么值得关注的地方。 根据公告显示,本次收购属于协议转让,同时我们注意到在收购前南方汇通就已经持有公司10%的股份,那么根据《证券法》规定,此次交易属于上市公司董监高的关联交易,应当进行披露并经过相应的审议程序。但我们可以看到公告里面并没有披露具体的交易条件、价格等核心内容,而只是略过了董事会、监事会等已经分别提前审议了本次交易的议案(这个其实可以理解,毕竟都是自己的董事会和监事会,事先审议通过也是正常的),但是根据证监会发布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当中明确写着“相关董事会、股东大会应当在书面协议中明确约定涉及转让标的资产的定价依据或者公允性论证意见”,现在仅仅董事会通过了协议转让的议案却并未看到定价依据相关的说明,是否合理让我们继续往下看。
第二天,也就是1月7日,南风股份就发布了《关于披露重大资产置换报告书(草案)的公告》,我们仔细读一读这份报告书中的“重大风险提示”章节,发现这里面提到了可能导致置换失败的风险因素,其中第三条赫然写着“交易实施过程中出现重大不确定性风险或实质性的阻碍情形,致使交易无法实现或部分无法正常实现的,存在交易失败的风险”,那我们现在就可以回到一开始的问题,到底是什么导致这笔交易成功与否存在着巨大的不确定性呢?我们再来回看转让方和受让方的主体——深圳博晟和广东恒健。可能问题就出现在这两家公司身上。
先来看看广州恒健,这家公司实际上属于地方国资委旗下的产业基金,根据已公布的资料显示其投资逻辑大多是通过签署合作协议先行对公司进行注资,然后通过协同央企和地方的资源协助企业开展业务从而实现增值(当然这也是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开展运作的主要模式之一)。但我们仔细观察这次的交易方案会发现一个细节——协议转让之后双方的合伙企业将持有 南风股份19.42%的股份,而恒健作为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其最终能够实际掌握的股份比例显然不会大于19.42%,这也就意味着即使是合伙企业层面都出现了“一超独大”的现象,而这势必会对未来的董事会以及管理层产生不可忽视的影响。
再来看看深圳博晟,根据目前公开的工商信息显示该公司目前由30个法人持股,而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李启仁,那我们是不是可以把前面的问题归结为——李启仁个人与国资背景的广东恒健对这家公司控制权争夺战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