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对波音罚过吗?
当然有,而且次数不少呢! 就拿最近这些年来说吧—— 2016年5月,美国和欧洲监管机构宣布,波音787 Dreamliner飞机的供应商罗尔斯·罗伊斯发动机公司由于贿赂政府、隐瞒技术数据和欺诈等行为违反了美国的《反海外腐败法》,因此对罗尔斯·罗伊斯发动了调查并处以9300万美元的罚款; 2011年10月,因为波音777X的机身结构件供应商西科思(Sikorsky)直升机公司向美国陆军提供价值7000万美元的伪造发票和伪造合同,以获取合同时的优惠价格,骗取美国政府资金,被联邦大陪审团提起诉讼,并被判决有罪。
2011年4月,波音777客机供应商汉莎集团因行贿外国官方人员,被欧盟委员会裁定存在垄断行为,并被处以总计约1.5亿美元的罚款。 这些还都是跟飞机直接相关的企业或供应商被制裁的案例。
2014年12月,美利坚航空公司(American Airlines)和全美航空集团(US Airways)达成预谋侵权和解协议,美国法庭下令两家航空公司各支付1亿美元(约合6.4亿元人民币)赔偿,理由是这两家航空公司联合规避了美国民航改革措施——“美国国内航班燃油税”,合计非法获利超过15亿美元(约合92亿元人民币)。 2017年12月,美国联邦法院起诉波音公司、通用电气公司和霍尼国际公司,指控三家公司在商用喷气客机引擎购销过程中,共同实施了价格串通违法行为,造成美国空军等机构购买飞行零部件时多支付近20亿美元(约合134亿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