奋达科技什么时候除权?
2015年7月2日,公司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每10股转增15股); 本次股份变动属于上市公司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导致,不涉及融资或资金流入; 根据新证券法及沪深交易所相关规则的规定,上市公司进行现金分红需要提交董事会对分红送股事项进行审议,并出具董事会决议;
上市公司在分配股利之前提取的法定公积金可以转增股本,也可以用于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公司在满足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况下制定利润分配预案时,可以同时提出以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的预案。
目前,公司正在积极筹划2014年年报以及2015年一季度报告,待相关报告披露后,公司将尽快召开董事会审议并通过分红派息等相关议案。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安排实施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具体时间。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