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公司如何追加股东?
一、什么是追加出资 公司的注册资本指的是在公司工商登记时注册的资本总额,而公司的实收资本则是投资者实际投入该公司资本的总金额。二者存在一定差异,这种差异叫做注册资本的出资金额。 如果公司注册后的实际经营中,由于业务拓展或者其他原因导致需要增加注册资本,则称为增资;如果因股东或者股东之间协议约定等情形需要对股权进行内部转让(即原股东将所持公司股份全部或部分转让给新股东),则属于股权转让行为。
那么,什么是追加出资呢?简单来说就是新增投资人的认缴资本到位的行为,具体可以分为两种情况: 二、哪些情况下需要追加出资 首先,公司的全体股东对增资金额同意并承诺按时足额缴纳,并且已经以货币形式全面出资的情况就不需要再追加出资了; 但如果股东是以非货币财产出资,而该非货币财产的实际成交价格高于其对公司投资的金额,则需要对该差额部分予以补足,也就是需要追加出资。
其次,在出现法定变更事项时,股东应当相应地增加出资。 根据《公司法》第78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同时,根据《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第15条规定,增加注册资本必须具有明确的法律依据。除依法采取证券市场增发、配股方式或国务院批准的其他方式外,有限责任公司增设股东必须经其他股东的同意。在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时候就要明确各方的出资比例以及所占的公司股份比例问题,并且要载明于章程之中,这是确定各方权利义务的重要依据。
三、怎么进行追加出资 想要进行追加出资并不是一件难事,只需按照以下步骤来进行即可:
1、召开股东会,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可以修改公司章程;
2、公司应当自股东会决议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需要所有股东签名) (二)股东指定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 (三)股东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 (四)新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加盖公司公章)注:如需委托他人办理应提交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