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会主要做什么的?
首先,从宏观上看,基金会的存在是为了实现三个目标——规范、监督和执行。这三个目标可以分为两类,第一类是关于基金的,包括规范(监管)与执行;第二类是为了实现慈善目的。 基金会具体的工作内容可以分为主观和客观两个部分。对于公募基金会来讲,其主客观工作内容的区分主要是基于是否有法律或者章程规定的程序性要求,对于私募基金会而言主要是基于是否涉及信息披露的内容。
一、主观工作内容 主观工作内容主要是指根据基金会宗旨所开展的一系列具有创造性、决策性的工作,通常也叫项目策划。比如为了实现扶贫的目的而开展的捐建农村幼儿园活动、为了救助身患重病的弱势群体开展的“一对一”救助行动等。
二、客观工作内容 基金会的客观工作内容是与主客观内容相对应的一系列活动,是由法律法规以及基金章程规定的必须履行的义务或权限范围。主要包括信息报告、备案、审查、公开披露信息等。
1.信息报告 对基金会日常运作状况的信息进行定期汇总报告,并编制年度工作报告。这些信息的收集范围包括注册信息、资金信息、组织结构、财产变动情况、投资项目、财务管理等信息。
2.备案 基金会在设立、变更、注销时,需要向相关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其中比较重要的有《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和年报,这涉及到基金会的存续问题,是很重要的证件。
3.审查 除一般的企业外,基金会作为社会服务机构,还需要接受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审查和检查。如审计部门的资金审计、民政部门的指导和评估、税务部门的相关税务调查等。
4.信息公开披露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基金会应当通过其登记的媒体向社会公众披露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