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科锐配股何时推世?
根据2014年6月13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决议通过的《关于不予授出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预留部分股份的议案》,因公司未满足实施上述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覆盖范围,故不予授予期权,相应的留存待授份额作废,注销处置 公司于 2015 年 8 月 19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受理字〔2015〕488号),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受理。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并购重组委2016年第75次工作会议材料汇编》显示,本次募资涉及的16个投资项目均已经过相关政府部门的备案或核准,具备可行性;公司与交易对方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的独立,有利于维持公司的正常经营秩序和业务的可持续性发展。本次交易有利于改善公司财务状况,增强持续盈利能力,实现可持续发展。
截至本公告日,经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科锐国际非上市公众公司股东及监事刘明女士、陈洪刚先生分别被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冻结其持有科锐国际的非上市公众公司全部股权(合计所持股权比例19.88%),以及被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冻结刘明女士的分红款项3,444万元;经向深交所申请,深交所已对公司重大事项披露予以监管关注,并发出监管函要求公司进行相应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