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税点多少起征?
1.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3%(小规模纳税人的所有经营活动) ,一般纳税人经营:6%;
2.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以上税率为10%,市区9%,县城和镇5%;
3.个人所得税,个体户生产经营所得:5%-35%超额累进税率;
4.印花税,购销合同:0.3%,租赁合同:1%,其他账簿:5元/本(每年购买印花税票)。 目前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的优惠政策是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季度不超过9万元)的可以免征增值税。
自2017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改增”改革,建筑业与房地产业也纳入“营改增”范围。 一般情况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税率6%,房地产开发企业应税行为包括设计服务和建筑业劳务,适用9%的征收率;销售不动产和出租不动产,适用10%的预征率。
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通知》,自2018年5月1日起,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下。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有关问题的公告》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应分别核算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销售额,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的销售额。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的,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可分别享受小微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