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停产董事会怎么安排?
一、董事会的组成 董事会一般由下列人员组成: (一)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董事长一人; (二)总经理(总裁); (三)副总经理(副总裁)若干人,可以设常务副总兼财务总监等辅助机构; (四)监事会主席(监事高)一人; (五)监事(包括职工和外部监事)若干人;
(六)公司法规定的其他人员。 当然,上述人员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代表。如国有独资企业的董事长由上级主管部门任命或推荐,董事、监事就无须经过选举了。
二、董事会议事方式及程序 一般来说,董事会议的议事方式和程序如下:
(一)董事长宣布开会;
(二)全体董事签字确认到会人数,宣布缺席董事名单; (三)董事长或代理董事长者宣读议案内容;
(四)董事就各自提案发表意见;
(五)经过半数以上董事同意,可作出决议;
(六)会议主持人签名备案并在会议上公布结果。
除这些一般性规定外,很多公司会在章程中进一步详细规定各条款的具体内容和流程。
三、闭会期间的工作——董事会办公室 一般情况下,董事会设立常务委员会,由主任主持日常事务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一)根据董事会决议精神,确定部门及岗位职责分工;
(二)负责召集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各项专门委员会;
(三)审核董事会报告、独立董事工作报告;
(四)负责保管和使用印章;
(五)负责公司其他重大事项的决定以及文件报送等工作;
(六)办理董事会委托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