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制企业领导是谁?
1.首先明确一点,合伙企业是没有所谓的“法定代表人”的(注意与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区别) ; 2.合伙企业的决策和执行机构,根据《合伙企业法》规定,是由合伙人会议产生的,执行机构负责日常管理经营事务,而决策机构则是对重大事项进行决策,如修改章程、决定经营范围、决定投资等;
3.合伙企业的负责人是根据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授权确定的人,对合伙企业债务负连带责任的是普通合伙人(LP),其职责包括: (一)对外代表合伙企业; (二)管理合伙企业财产; (三)负责订立法律文件; (四)执行合伙企业决议;
(五)受理诉讼、仲裁案件; (六)处理其他由总经理办理的事项。 作为有限合伙人(LP)不承担合伙企业债务的无限责任,但应当依照合伙协议约定的规则向普通合伙人追偿。 以上回答仅供参考,如有错误欢迎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