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国有企业出表?
从会计的角度来理解,资产负债表的“出表”是指根据会计准则的规定,将企业相关资产或负债列示于资产负债表的相应项目之中,并以此作为会计核算的基础和编制财务报告的前提;而“表外”则相反,它是指那些虽符合会计准则规定但在资产负债表中无法直接列示的项目(通常以附注的形式披露),这些项目的存在不以企业的实际交易为基础。 理论上说,任何一个企业或多或少都有一些“表外”项目,只是多少之分而已。比如企业对尚未履行的履约义务所确认的未入账的收入,以及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收到的相关账款的应收票据等,都是企业存在的表外业务。
当然,有些表外业务是由于制度或其他方面的约束无法在资产负债表中加以确认,而有些则是因为该业务的性质就不需要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如企业日常发生的费用开支因未达到有关会计准则规定的资本化条件而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的支出、以及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废品损失等。 从国有独资到国家控股再到混合所有制,我国国企改革始终在探索的道路上向前迈进着。随着2013年《财政部关于推进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的发布,如何更好地进行国有资产管理开始成为人们关注的热点。而国有资产管理的核心问题就在于理清产权关系,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的同时加强内部控制建设。
通过上述对“出表”与“表外”概念的理解,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要有效防范国有企业经营风险,就必须确保各项资产的财务状况在资产负债表中充分披露,以便向信息使用者提供真实、全面的会计信息。同时,通过制定相应的决策程序和制衡机制来规范高管人员的行为,强化内部控制的建设,这也是防止国有资产损失的另一重要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