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钢企业退休上报到哪?
在鞍山,企业离休干部退休,是先到省人社厅审批后再到社保部门办理手续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规定: “五、凡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应该退休” 同时,根据《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劳险字〔1993〕298号)文件规定: “六、关于从事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问题 根据《暂行办法》第一条(五)项和第二条(二)项的规定精神,特殊工种是指那些直接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危害环境的安全作业。这些工种主要包括: ……。
(四)矿井下作业的矿工; ……” 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特殊工种的范围包括四类:
一是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作,累计满十年;
二是从事井下及有毒有害工作的人员,累计满十年;
三是因工致残,经医院证明(工人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人员,可办理病退;
四是符合其他有关条件的优抚对象,如革命伤残军人等。
只要满足以上条件之一,就可以申请办理特殊工种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