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产企业提折旧吗?
1、关于计提问题,《企业会计准则》中并未明确提及(只提到对于不能抵扣的进项税额可以转增固定资产);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税法”)明确规定了应当计提折旧,而且计提的折旧应当计入相关成本的支出。所以从税收角度来看,企业必须计提折旧。 2、对于提折旧的方法和年限,《企业会计准则》中给出了较为详细的规定,而税法中并没有具体规定,只有一些原则性的指示。从会计处理的角度来看,企业的会计政策拥有更大的选择空间;但是,一旦企业的会计政策选择了税法的口径,并且被税务机关认可,则之后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时候就按照会计的政策调整。
3、关于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处于闲置状态的房屋建筑物应否计提折旧的问题,我的观点是应该计提。虽然税法上对房屋建筑物的计提没有强制性的规定,但是既然已经提及“使用过程中”,我理解就应该包括“闲置情况下”。因为,如果允许不提取的话,企业对房屋建筑物不再计提折旧,则相当于变相提高了计税基础,减少了应纳所得税额,这显然是与法律相违背的。当然,如果后续重新启动生产经经营活动,由于属于特殊情况,已提足的折旧不得恢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