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如何发行扶贫债券?
1.不是债券,是资产支持证券; 2.不是直接向个人或投资者发行的,是通过信托公司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发行的(这个产品目前只在试点,不是每个地区都有);
3.融资对象主要是银行等金融机构和具有政府背景的融资平台;
4.融资规模现在还没有一个明确的数据,因为各地都在试点,而且融资金额取决于很多因素,包括融资成本、还款来源、市场流动性等因素;
5.主要的作用是补充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流动性,满足其到期债务偿还的需求。
目前市场上出现的一些地方政府的非公开债券,其实本质上就是这种产品,只是叫法不同而已。比如之前出现的天津市政府的非公开债券“天资1号”,还有近期贵州省政府的非公开债券“黔进1号”等等。这类产品通过结构性设计,保证了融资平台的资金使用效率。 由于这类产品的发行主体是融资平台,而融资平台多由地方政府出资设立,所以理论上来说,这类债券其实是政府间接融资的一种形式,属于政府债的范畴。
但是目前国内法律对于政府债还没有清晰的定义,根据原财政部副部长刘光溪先生所说,我国的政府债是指以中国政府为债务人所发行的国债和外债,以及以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为债务人的债务。那么这里所说的中国政府的债务范围显然要比一般的政府间借贷的范围要广,因此可以将上述债券定义为政府的非公开债券。 但值得注意的是,尽管这些债券的发行主体是融资平台,但借款主体却都是政府,且借款用途多为项目,符合公共产品性质,所以属于政府预算外的债务,而非一般的企业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