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应付票据增加原因?
应付票据是会计科目的一种,属于负债类的科目,用来核算企业提供商业汇票并以之付款或到期兑付时,应向债权人支付的款项。 公司开出的商业汇票,在开出后将计入资产负债表的相应项目,同时,在报告期内,如果公司购买材料等物资而开出商业汇票的,则记入“原材料”、“包装物及低值易耗品”等科目的借方;如果公司用现金支付加工费等费用而开出商业汇票的,则记“生产成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等的贷方。
公司在期末(月末和季末)结计“应付票据”账户的余额,与“应收票据”账户的余额比较,如果前者大于后者,则为留抵备用金,在账簿中分别设置“承兑备查登记簿”进行备注登记;反之,则说明企业资金利用效率提高,在账簿中分别设置“汇票贴现备查登记簿”进行备注登记并在报表上列示。
由于企业因采购业务而持有的商业汇票在到期前都可以用于支付,实际上起到了借款的作用,所以这一账户的余额等于企业在报告期新增的流动负债,在资产负债表中应当列在资产之后的负债与所有者权益之间。 应付票据的增加,无非就两种情况,一种是融资性票据,一种是不融资性的。 首先看第一种情况,比如我们拿手中的货物或者现金等有价证券向银行换取银行票据来满足公司运营的资金需求,这是不符合我们开设这个科目的初衷的,因为我们的目的是从银行借入资金,而不是买入商业汇票,所以这种情形下增加的应付票据金额应该归属于企业的短期借款。
那不融资性的又怎样增加的呢?其实也不难理解,比如企业购买了原材料,但是双方约定以电汇方式支付货款,但是在实际执行的时候,对方并没有把货给你送来,而是给你开具了一张商业汇票,让你拿着这张汇票去别的地儿提取你们双方的货物,这时候虽然你的账面上增加了对应预付帐款的金额,但其实只是你作为中介替别人代付了买方的货款,这个款项你应该按照借款的利率计算利息,所以这增加的应付票据也应该算是企业的短期借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