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社保如何补缴?
如果单位不办理,个人可以携带身份证、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到所在辖区的社保局进行补缴手续; 通常需要携带的材料包括: 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复印件、《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等相关材料。 办理程序如下: 一、打印清单 持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卡号直接到当地的社保中心查询即可,一般不会出现什么问题。 如果想快速找到打印好的清单,也可以登录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然后找到“网上办事”-“个人业务办理”,注册后进行相关操作。 一般能够查询到的信息包括:个人参保情况(社会保险参保证明)、个人账目情况(缴费工资基数和个人账户余额)等。
二、申请补缴 按照《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对其处以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二千元以上一万以下的罚款。 所以,如果没有按照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是违法的,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如果要申请补缴,则必须是以单位名义去办理。
三、审核批准 社保经办人员会对你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作出是否准予补交的核定。 一般来说,只要材料齐全,经办人员都会准时为你办理。
四、办理补交 经审核批准后,用人单位凭《社会保险登记表》、《医疗保险登记表》和办理社会保险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等,到社保机构办理补交社会保障费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