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料加工企业存货较多?
1、确认货物所有权是否转移,是否已经进口报关; 进口货物未报关的,作为外销处理,缴纳增值税; 进口货物已报关但未收到货物的,作为内销处理,缴纳增值税和消费税; 进口货物既已报关且货物已到,作为进口的后续工序处理(如果是用于继续生产或者加工的),不征收增值税; 如果不属于上述情况的,货物属于进料加工的物料,应该缴纳3%的消费税;
2、判断进料的来源是否正确,是否存在虚假贸易; 如果存在以上情况,则应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同时对于由此造成少缴税款的,应当追缴税款及滞纳金,并处相应罚款;涉及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如果确实无法分清是免税进口还是征税进口,或者无法分清是保税进口还是非保税进口的,全部视同内销,由海关代为缴纳税款。 《关税条例》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应税物品,是指进出口货物,包括进出境应税消费品及其他进出口货物,但下列物品除外: “(七)按照现行税收政策和有关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免税或者退体的货物”。 所以,对难以区分是否应当免税的进口产品,要按内销处理并补缴税费。 但是值得注意的是以下情形可以免征增值税:
(一)在境外加工货物进口自用的; (二)为加工贸易业务聘用的外籍人员发的工作证件和工作签证;
(三)为来料或进料加工业务向境外采购的货物;
(四)经营进料加工业务所购进的全部货物;
(五)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的其他进料加工业务的货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