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门诊医保怎么报销?
一、门急诊医疗待遇 1.医疗保险定点医院 参保人员应当选择居住地或工作地点所在的定点医疗机构作为本人门诊就医的定点单位,并事先进行预约,在预约的时间内就医,方可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险待遇;未选定的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费用,医保基金不予支付。
2.统筹基金支付的门诊费用 下列医疗费用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 (1)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2)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3)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4)在本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以及生育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的门诊费用实行定额管理。起付标准以上、最高限额以下的门诊医疗费,由统筹基金和参保人按照一定比例分担。
二、住院医疗待遇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劳动者,因患病需要住院治疗时,凡符合基本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规定的,其费用由社会统筹基金和个人共同支付。
三、特殊疾病医疗待遇 对于某些特定疾病的治疗,除按规定采取门诊治疗外,还可以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纳入特殊疾病医疗制度予以保障。
四、大额医疗费用补助 大额医疗费用补助,是对一个年度内,因病多次住院发生的大额医疗费用给予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