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什么时候引进中国?
1986年,邓小平在会见日本首相中曾根康弘时说:“证券、期货市场,我们要研究它的历史情况,总结它的教训,然后考虑我们的形势发展要不要搞。现在我们是禁止绝的,像赌钱一样,叫作‘黑市’,这是不好的”; 同年8月25日,国务院批准成立证监会,作为国务院直属机构,具体负责证券交易法的制定和实施工作; 在同年的9月26日全国人大通过《公司法》,并确定从当年开始实施;
1987年3月25日国务院发布《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其中对股票的概念做了如下定义:所谓股票是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有价证券,股东取得股份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不规定具体的出资期限,简称不上市流通股,也叫存量股或者存量股票或法人股;另一种是按规定的期限和方式向公司投资并换取股份,叫做可转让股份,也叫增量股,可以在证券市场上买卖。 1987年4月1号(星期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成立; 1988年初,深圳证券交易所筹备组成立; 1990年春,深交所正式开业运营; 上证所的前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成立于1987年2月23日,当时由中国证监会领导管理,地址设在南京路上的一栋大楼内。最初只有两个部门——市场部和稽查部。 最初的交易大厅位于上海淮海中路附近的远东大厦一楼,面积不到400平方米,每天只交易四个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