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过款贷款合同会给吗?
借款合同是要给借你钱的人的,放款凭证(打款凭证或流水)、还款计划(你要还钱的周期和金额都包含在里面了)、还款凭证(每期还款给你转账的凭证)、最后一期还款证明(证明到期你还贷情况怎么样)、逾期催收记录(电话催收、上门催收、起诉前的催收记录都要有,而且最好都有对方签字确认)。 当然,还有你每个月的还款记录、银行给你的对账单、你每月的记账凭证等等。
总之,就是你每还一笔钱给你的证据你都保存好。 等你还完这笔借款之后,你就可以带着这些凭证到放贷公司去换回你的借款合同了。不过一般情况下,如果你按时足额还给放贷公司钱了,它可能会将借款合同及所有的凭证都还给你;但如果你没按时还钱或者少还钱了,那么它就会只将借款合同给你,而所有的还款凭证都保留它那里。所以,你还是别指望它能将所有的东西都还给你了。
如果放款的凭证是你自己名下的卡,那就比较简单,只要你能提供最近六个月的还款记录就行。但如果放款的是你提供的第三方账户,那就要准备该帐户的整年流水,以及每一笔进的款项都必须要有对应的转款凭据。
因为放款时一般要先转入第三方帐户,再经第三方的转款才能到你指定帐户。 另外提醒一下,所有的证据上都应该体现你的姓名和放款公司的全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