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转让书可以修改吗?
1、需要看合同的具体约定,原则上股东会变更决议的效力高于公司章程; 2、如果合同没有具体约定,要区分不同情况看待: a) 如果股权转让协议和股东会决议中并未明确股东转让后是否享有分红权、表决权等相关股东权的归属问题,则应视为原股东仍对该股权相关的所有股东权利作出处分,即受让人无权干涉该股权对应的股东权利的行使(包括分红权和表决权); b) 如果股权转让协议和股东会决议中已明确股东转让后是否享有分红权、表决议权等相关股东权的归属问题,则应依约处理。 上述分析主要针对有限责任公司,对于股份有限公司而言,由于不存在绝对的“股东”身份,其与有限责任公司的处理方式有所区别,需要根据股东名册、出资证明书、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等证据综合认定。
3、如果股权转让协议和股东会决议确实存在冲突时,在诉讼过程中,法院可能会依据“有利于公司及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对协议进行裁判,这种情况下,可能面临原股东返还股权转让款及相应利息的风险。
为降低法律风险及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在签订相关合同时应注意如下事项并保留好相关证据:
1、明确约定转让的是股权还是股权份额;
2、如有代持情况,应明确约定委托人(实际股东)及受托人的相关信息,避免产生权属争议的时候无法准确界定各方当事人具体的权利;
3、明确约定股东会变更决议的内容以及签署主体,特别是涉及股东身份确认、股东名册记载、董事会或监事会成员提名等事项的,最好能提供相应的股东会决议予以印证;
4、如存在委托关系,应当明确委托事项、委托权限等内容;
5、如因法定事由导致股东会决议被撤销或者被判定无效的,应当约定相应的责任承担方式;
6、明确约定违约责任,减少法律风险。 另外,除股权转让协议外,还应注意确保股东会决议的实质有效性,可考虑从以下方面进行审查:
1、有董事会的,应当审查董事会是否根据法律程序召开,决议内容是否违反法律法规;
2、有监事会的,应当审查监事会是否根据法律程序召开,决议内容是否合法有效;
3、没有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应当审查总经理或其他高管人员是否有权利代表公司做出股东会决议,决议内容是否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