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四车也以过户深圳吗?
不能 深圳作为汽车排放标准的领跑者,一直是实行最严格的车管政策,根据《深圳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规定》(以下简称“规定”),2013年5月1日起,所有进口和国产轻型汽油车的排放标准由国三升级到国四;同时,2017年1月起,国四标准以下的轻型柴油货车禁止上路行驶。目前,深圳已基本完成对国四及以下老旧汽车的淘汰工作。
根据规定,新购置的车辆应当符合排放标准。对不符合排放标准的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予办理注册登记或者转入登记手续,并通报相关部门依法处罚。对于已达到国家强制性标准60%以上的国四及以下老旧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督促相关车主或管理方尽快进行报废处理。 对于已经办理转移登记、注销登记的国四及以下老旧车辆,根据有关规定,深圳将对相关车辆重新核发检验合格标志。
自2019年起,除涉及民生需求和特种行业外,原则上不再发放国六标准以下排放车型的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非特种用途且不在民生领域使用的国四车型,将逐步退出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