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公司倒闭多吗?
1、不多,但是也不少 2015年,我国基金管理公司数量达到46家;而到2017年底,这一数字只剩下33家了。有统计显示,这2年间共有13家基金管理人注销,相当于每两家就有一家解散或退市。 事实上,在2015年之后新注册成立的券商中,有不少都同时申请设立了公募基金牌照。比如,华安证券先后与中信证券、申万宏源共同设立资管子公司,并申请公募基金牌照;而中原证券则将所持有的渤海汇金证券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91%的股份出让给北京恒溢融通投资有限公司。
但2018年之后,随着资管新规的逐步落地,这类情形已经很少出现了。 需要说明的是,这里的倒闭指的是机构退出市场,并不包括因为合规问题被接管的情况。 2、清退和兑付是两码事,不要混淆 很多P2P平台爆雷之后,都会面临着清盘退出的结果,这时候出借人的资金就面临着无法收回的风险。为了追回这些钱,出借人往往会对P2P平台进行起诉,要求法院判令其清偿债务。
然而,法院判决的结果未必就会按照出借人的诉求进行判决。比如,在“投之家”案中,借款人并未完全偿还借款,P2P平台的债权就面临无法回收的风险;而在“人人贷”案中,虽然借款人已全部还款,但由于P2P平台收取了服务费,借款人实际上并没有拿到全部的资金,因此也判令P2P平台向出借人返还剩余的垫付款项及利息。
总之,法院判决的结果会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去判,并不会单纯地遵循出借人的意愿。 3、投资有风险,决策需谨慎 在谈论P2P或者任何金融产品时,永远把风险放在第一位来考虑。任何规避风险的决策都是愚蠢的。你要买一辆二手汽车,首先考虑的问题是,这辆车有没有重大事故?是否值得购买?而如果你买了这辆二手车,出了事故,那也是你自己承担责任!同样,你在选择理财产品的时候也要这样问自己,这款产品风险如何?我是否能够承受这种风险?千万不要因为买了高风险的产品,出现损失之后就指责金融机构不讲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