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海外信托基金?
1、海外信托与国内信托最大的区别在于设立程序和设立的主体。 我国目前没有信托公司,国内的“信托”指的是经中国银保监会批准成立的持牌金融机构——信托公司的信托业务;而海外的“信托”是Trust,指委托人将财产交给受托人管理,受托人依据合同的约定和委托人的意愿对信托资产进行管理和运用。
无论是国内还是海外,信托的本质都是委托(受托)-承诺(受托义务)-监督(信息披露)-监管(金融监管机构) 2、由于中国的金融市场尚不够完善,为了规避监管,很多通过信托来实现融资或理财的需求往往选择海外信托。
主要因为如下原因: 第一,国内对非银机构的负债比例没有上限限制,但《金融企业会计准则第34号-借款费用》规定: “下列各项不得计入借款成本: …… (四)各种赞助支出;……” 而根据《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规定: “捐赠收入是指民间非营利组织对捐赠者取得的非货币性资产,按规定进行资产评估并确认价值后所确定的价值。” 如果通过在境外设立信托计划的方式实现融资,既可以解决企业资金需求又避免了国内贷款的资金成本,还可以在财务报告中体现为捐赠收入,符合上述会计准则要求。 第二,根据我国现行的税收政策,境内居民企业持有的境外企业的股票等权益性投资所得,不征收企业所得税;但对来源于境外的利息、股息、红利等收益要征收所得税。若将现金留在手中,就要缴纳5%的企业所得税;若通过海外信托实现间接持股,则免税。 第三,海外信托可以以较低的利率获取境外银行提供的贷款。
因为海外信托作为一个独立的民事主体参与市场交易,银行更愿意提供授信服务。而且,信托公司作为受托人,通常不会像债务人一样急于获得贷款然后偿还债务,所以相对债权人而言,信托公司在贷款中的地位更趋近于债务人,因而更容易得到较低利率的贷款优惠。 第四,在海外信托之下,可以实现投资组合的多元化,有效降低单一项目风险。同时,通过海外信托结构的设计,可以更好地利用当地法律保护,来达到保护财产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