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有假的吗?
目前国内的公募基金市场,还是属于比较规范的市场。 作为资管行业的主要组成部分之一,公募基金的每一个产品在发行前都要进行严格的评估与审核。 其中对于拟投资项目的合规性与安全性要求十分严格,除了需要满足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之外,还需要同时符合基金合同和募集说明书关于投资项目的相关条款。
所以从合规的层面来看,公募基金是不会有问题的。 但如果说“假”的话,那只能说是有可能买到“假”的公募基金产品了。 这是因为,虽然我们在购买基金的时候,看到的都是经过审计的公司财务报表;但当我们真正购买时,其实是在交易基于这些报表的预期。而这个预期究竟能不能实现,却是未知数。 如果一个公司本来经营情况良好,但是因为会计准则或者财务管理的原因,导致其财务报表存在虚假的情况;又或者即使本身出现亏损,但因为一些主观或客观的原因不愿意公布真实的信息,那我们就有可能买到“假”的基金产品了。
当然,现在基金公司对于信息披露的要求越来越严格,这种情况发生的概率也是相对较低的。但如果我们要买的基金产品属于QDII(Qualified Domestically Issued Investment)类型,即合格境内投资者额度计划,那就很可能要面临这个风险了。 因为海外市场的财务报告编制等方面的要求没有国内这么高,并且我国对于QDII产品的投资也有相关的限制规定,所以我们购买QDII产品的风险主要来自于对境外市场的判断。如果我们对国际形势、各国货币政策等缺乏了解,就可能买到“假”的QDII基金产品了。
我国《投资基金法》对证券投资基金的设立、运作、托管、信息披露、监督管理及法律责任等方面作了明确的规定,对规范证券投资基金活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证券投资基金和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目前,社会上出现了一些以基金、投资基金、基金管理等名义开展活动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工商企业,在运作方式、筹集资金方式等方面与《投资基金法》有关基金管理的规定不一致,存在较大风险,社会反映比较强烈。
为了保护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民政部和中国证监会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各地民政部门和证管办(局)切实做好防范非法证券基金管理风险的工作。主要内容如下:
1、在《投资基金法》施行后,民政部门不再批准民办非企业单位使用“基金”、“投资基金”或“基金管理”等字样进行命名,登记管理机关对该类违法民办非企业单位予以查处。
2、对投资于有价证券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工商企业,以及从事或拟从事公募、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活动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工商企业,要进行全面调查,并分别予以处理。
3、设立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性质的证券基金管理机构,按照《投资基金法》有关规定,必须由中国证监会进行前置审批,并在该机构取得中国证监会业务许可文件后,再按国家有关事业单位管理规定办理设立审批或登记。
4、各地民政部门、证管办(局)应加强合作,密切配合,建立日常联系制度,及时沟通信息,互通情况,加强管理、防范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