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老人每月多少补贴?
2018年7月,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京人社发〔2018〕149号)对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调整有关问题进行了规定。文件明确,本市将进一步调整完善城乡居民养老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构成。
根据《意见》,具有北京市户籍,年满60周岁,未按规定缴纳城乡养老保险费,未纳入计划生育特殊群体,且未领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城乡老年人,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基础养老保(以下简称“基础养老金”)。 根据《意见》规定,在建立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情况下,市人社部门会同市财政局,按照统筹考虑、适度倾斜的原则,适时提出调整方案,报市政府同意后实施。 其中,《意见》对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作出了明确规定-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中的就业困难人员在享受国家规定的相关补助后,其月收入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可办理失业登记,按规定申领失业保险金;收入达不到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可申请享受社会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