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内退职工有股权吗?
首先,需要明确一个概念,“内退”是一种特殊形式的企业职工安置方式,不是法律术语,是上世纪八十年代初开始实行的一种退休制度。 所谓内退,就是企业内部退出岗位,办理退休手续,但保留劳动关系,领取退休金(工资)至死。当然,在此期间,企业必须发放生活费。
其次,根据《公司法》及工商登记要求,有限公司的设立必须是独立的法人财产,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而股份有限公司则不存在法人财产问题,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和债权债务承担责任。 所以,无论内退还是外退,职工都不可能成为公司的股东。
现实生活中,很多企业因为经营不善,出现资金困难或破产,这时为了留住人才、稳定职工队伍,往往会采取内部退养的方式,即让职工办理退休手续,“退而不休”,这样既能留住人才,又能减少企业负担;另外,一些高收入行业或者垄断性行业,为了避税,也会将部分职工以“内退”名义下岗,再雇用其他人员,从而减少企业纳税。这就是所谓的“空帐养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