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非金融企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除了公司之外的企业法人还包括: (一)个人独资企业; (二)合伙企业; (三)国有独资企业; (四)外商投资企业; (五)台港澳投资企业。 《公司法》第二章第一节“公司的登记”中,明确规定了上述六种类型企业的设立条件、程序以及应当报送的申请材料目录。其中对于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请设立,还须提交经国务院授权的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同意设立的文件。
2013年国务院修改了《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允许具备条件的企业申请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不再区分是否属于金融机构。 同时《公司法》第四章第二节“股东大会”中对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会议召集与主持、议事方式及表决程序作出了详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