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转产解聘违法吗?

仲孙远怡仲孙远怡最佳答案最佳答案

首先,在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由于政府发布停工通知,所以用人单位暂时无法继续经营属于不可抗力,由此导致用人单位出现经济困难,无力支付工资待遇的,不属于“无故拖欠”的情形。 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劳动者是依法被隔离,则不能视为旷工;如果是被隔离治疗或医学观察,期间用人单位应当视同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并支付工资报酬。 其次,如果在2020年2月7日之前,政府并未出台延长春节假期的通知,此时企业复工的时间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应当为2020年2月10日(正月初七)。在2月7日至10日期间,企业要求员工复工而员工未响应的,可以认定为旷工。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医疗机构发现甲类传染病时,应当及时向附近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若企业知晓职工被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或疑似患者而被隔离的,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同时为企业职工安排必要的隔离观察时间。隔离期间,企业应当向职工支付工资。

我来回答
请发表正能量的言论,文明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