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年报谁可以看见?
在现行公司法律制度下,除了不需要进行工商登记的主体之外(例如: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个体工商户),其他企业都应当办理工商登记并公示年度报告。 企业年报中包含了企业的股东或者合伙人、法定代表人的详细信息、企业资产状况、企业经营情况等信息。这些信息是企业开展经营活动必须要公示的信息,因此也是企业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 根据《公司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执行董事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而《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条规定,申请办理设立登记,申请人应当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登记机关对于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进行审查。据此,申请设立登记的材料主要包括指定委托书、章程、营业执照等;
而根据《公司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姓名或名称及其住所地等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监事人员名单及住所地信息都属于依法需要公示的公司信息。因此企业年报中的相关信息是对公司信息的补充和细化,是对已经公示信息的进一步核实。 同时,由于公司年检制度的取消,企业年报也就成为市场监管部门实施监管的重要手段之一。依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十一条的规定,企业在名称变更后,应当通过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新名称,接受社会公众监督。故此,企业年报作为市场行为,不仅有利于维护交易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有利于社会经济的稳定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