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如何应对软件侵权?
作为计算机软件行业的法务,遇到这种问题太正常了。 我的经验是,先找到侵权的证据(这个最难),然后跟侵权的人协商,要求对方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损失(包括维权成本及合理利润等);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但现实中往往并没有这么完美,因为知识产权的权属认定比较难以证明,尤其是软件著作权,你只能证明你是第一个完成代码编写并合法进行出版发行的人,但是并不能充分证明你是该代码的唯一著作权人。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你的软件被他人使用而获利,你虽然可以请求损害赔偿,但要使法院支持你的诉求,还是有比较重的证明责任。
如果该软件系某项专利或著作的软件载体,则可以直接以侵害专利权或者著作权为由提起指控。 但如果只是该软件本身被他人非法复制、发行,则比较棘手,由于软件著作权保护的客体为作品的表达而不是作品本身,因此不能直接以侵犯著作权为由提起指控(当然也可以考虑其他途径) 还有比较特别的一点就是,作为软件著作权人,除了可以主张财产损害即软件本身的实际交易价格以及合理利润外,还可以提出精神损害抚慰金的主张(注意不是诉讼费用!),尽管理论界对于是否支持精神损害赔偿还存在争议,但在司法实践中,已有案例获得支持。所以跟侵权方谈判的时候,这一项往往是个大杀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