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消灭僵尸企业吗?
先给结论,不能。 僵尸企业的定义都是基于市场机制的,所谓“僵尸”就是处于亏损状态并且持续经营的企业,但是市场机制并没有失灵,只是因为前期市场的错误判断导致的。只要引入市场机制,这些僵尸企业就能起死回生。 这是一种理想情况下的定义,现实远远没有这么完美。我国现在有很多国企处于亏损状态却依旧存活的原因很简单——政府介入其中作为所有权人缺位,而企业作为利益相关方又无力对抗政府,所以导致这些企业处于半死亡的状态。政府虽然作为所有者没有尽到义务,但好歹还愿意兜底,这种情况类似福利国家,社会成本巨大而且低效。
那么如何消灭僵尸企业呢?唯一的方法就是政府作为所有的最后期限,不管以什么样的方式(破产清算、破产重整等等),必须明确告诉企业,如果到某个时间还没盈利就直接倒闭清算吧。当然这个过程需要考虑的是社会成本问题以及如何最大限度的减少失业等问题。
另外还有一种情况类似于日本战后经济体制,那就是政府直接干预企业经营决策,这种直接干预要么表现为行政命令(如限定业务量或者生产数量),或者是财政补贴(相当于直接给企业发钱)。在这种模式下,企业当然是不可能亏损的,但是这种模式下的亏损本质上与亏损的区别不大,只是换了一种形式出现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