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产生坏账如何管理?
一、发生坏帐前的账务处理 1.将应收款项全部确认为收入并记账; 2.计提销项税额(有退税的,要同时调整); 3.确认应缴税金并记入相关科目; 4.收到销售款或收到现金,交税后,记入“投资收益”或其他业务收入”等科目。 二、发生坏帐时的账务处理 1.转入待处理财产损益; 2.查明原因,编制会计分录; 3.报经批准处理后,编制会计分录。 三、收回应收款项时的账务处理 1.收回货款(收回现金,补付利息等)时; 2.补回已转出的应交税费(有退税的,同时冲减“营业外收入”); 3.补记以前遗漏的入账凭证; 四、期末调整财务报告的相关项目 五、防范与解决 1.对于单笔金额较小的应收款项(如500元以下),可定期汇总填列在财务报表的相应项目中,不必逐笔登记; 对于单笔金额较大的应收款项及长期挂账的应收款项,必须逐笔登记,及时核对。
2.对已经确定的坏账损失,应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减少资产损失。为督促有关部门尽快追回被拖欠款项,可在规定期限内预提坏账准备金,计入当期费用,但不得超过规定的比例。
3.按规定计提的坏账准备金,在以后期间收回欠款时,应冲减当期已经计提的坏账准备金,并相应调整当期应纳税所得额; 实际发生的坏账损失,应当视同当期营业收入予以申报纳税,并相应调减所得税的预缴额和清缴额。 对于已经转为坏账损失的应收款项,主管税务机关有权要求企业进行说明或者提供有关证明资料,以确认是否重新征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