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取企业年金如何计税?
对于单位缴存的部分,不征个人所得税;而对于个人缴存部分,目前是处于免税状态(《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形成机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16]39号))。 如果以后要征税的话,怎么收呢?根据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以下简称“税法”),工资薪金所得适用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 所以如果要对企业年金征收所得税,则应该参照上述税率确定适用的税率级次和应纳税额。
需要说明的是,由于企业年金缴纳过程中可能涉及单位扣缴和个人扣缴两部分,所以应该在计算时予以区分。另外还应当注意到,“税法”第二条规定,纳税人取得其他各种形式的报酬、奖金、津贴、补贴和其他所得,均应缴纳个人所得税。因此即使是在当前对年金的税务处理采用免税政策的阶段,这些收入也属于个人所得税所规制的范围,只不过现在不征而已。
当然,如果以后真的对企业年金征收个人所得税,肯定还会涉及一些具体问题有待明确,比如征税的环节——是在发放企业年金时由单位代扣代缴还是在公司汇算清缴时自行申报缴纳等;又如如何界定“合理薪酬”的范围等等。这些问题都需要在立法中加以明确。 我们相信,随着养老保障制度的不断改革和完善,企业年金制度会不断发展壮大并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而法律也会不断跟进,完善相关制度,给企业年金一个合理的制度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