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算动产吗?

滕金昌滕金昌最佳答案最佳答案

从法律意义上,股票属于证券市场中的金融产品(financial product),而不是商品(commodity)。 但股票本身也具有物的属性,可以成为抵押、质押的标的物。 在特定条件下,股票也可以直接用于清偿债务。 《担保法》中规定,“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出质的,上市公司的股份应当依法办理出质登记”,说明股权是可以作为质押标的的;《物权法》中,还进一步详细规定了股权质押的条件、程序以及效力等。 在债权债务关系中,借款方提供股权进行质押是合法的,但是是否真正能够执行还需要仔细考量。

首先,要观察该股票是流通股还是非流通股,如果是处于限售期的非流通股,那根本不具备变现的可能性;其次,还要看股东账户内的股票是否与实际出资相符,如果有不实的情况,那么一旦债权人以股权出质存在虚假出资为由提起撤销之诉,那么因股权质押合同无效,债权人的权利就难以得到保障。 在对方以股权做质押时,应当认真核查相关权属状况,以防出现空壳公司或他人股权被冒用等情况。

吉诗呤吉诗呤优质答主

对于证券交易中涉及的财产,一般有“动产的定义”为:指能移动并能随时加以占有的财产。作为可转让的证券在交易时并不属于不动产范畴;而债券则作为一种债权凭证,其权利本身是抽象的(尽管它被赋予某些形式特征),但根据我国《担保法》第58条的规定,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设定抵押的不产生效力。同时,该条款还进一步限定了禁止抵押的对象范围:下列财产不得抵押:…(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可以得出结论,目前我国的现有金融制度框架下,从广义上讲,证券是一种“准不动产”(狭义的金融产品不在此列)(如不能理解为仅包括货币资金和实物资产等,而应理解为一切具有价值形态并可为债权人所实际控制或支配的物之总称);而债券则是这一广义上的准不动产领域中的一个典型的子集——即所谓有价证券中的核心概念之一;

我来回答
请发表正能量的言论,文明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