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补方有没有转移资产?

吴荣博吴荣博最佳答案最佳答案

邓补方被警方带走调查后,其位于北京、长沙等地的财产先后被法院冻结和查封,据悉,涉案金额超过亿元。对此,邓补方的律师辩称,邓补方没有任何转移隐匿财产的行为,法院的冻结查封措施严重超过了案件的标的范围。

检察机关调查后证实,2007年11月,邓补方向某银行申请个人理财质押贷款800万元,借款期限9个月,并提供其子邓强1500万元的理财产品作质押担保,在签订个人质押借款合同的当日,邓补方即要求银行将800万元贷款转账至其本人账户。同月,邓补方在某银行办理了两张理财卡,将转来的800万元分别以儿子邓强和女儿邓丽的名义购买了个人理财产品,后又用这两张理财卡以他人名义购买了理财基金产品。

调查还证实,2008年1月,邓补方将其控股的某公司部分股权转让给他人,同年5月,又以他人名义,在某银行分别取款368万元、362万元,用于购买了某证券公司的理财产品。

检察机关认为,邓补方作为被执行人,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其行为已经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我来回答
请发表正能量的言论,文明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