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贷款怎么回事?
所谓抵押贷款,是由债务人或第三人将财产作为抵押物,以不移转占有的方式提供担保而获得的贷款。贷款银行(抵押权人)作为他项权利人只在债务人不能按时足额供还本付息时,有权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因此,提供抵押物的一方要承担有限责任。
作为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的抵押物,一是借款人所购的房屋(内含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二是借款人提供的其他房屋(内含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房地产(包括土地和房屋两大部分)进行抵押时,这两部分必须同时抵押。抵押双方当事人应当自房地产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30日内,到当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以房地产抵押后,该房地产未随同发生变更,也不得对抗第三人。